上海医疗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医疗律师杨杰律师
杨杰 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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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杰律师,医学学士,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三甲医院工作多年,并担任过上海某区医调委调解员。
    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参与谈判、诉讼数百起。曾代理过"李某某诉华山医院胆囊切除损伤胰腺案"、"潘某某诉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致死案"、"冯某某诉中山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死案"、"龚某某诉上海曲阳医院喉返神经损伤案"、"陈某某诉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八五医院胃大部切除致残案"、"俞某某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误诊致残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在实践操作中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好地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更多
来访须知
一、来访提前预约
    由于律师日常工作比较繁忙,很多时间都在外出办事,比如调查取证、立案、开庭等。所以来访之前请您提前与律师预约好时间,以免白跑。
二、带有相关资料
    请您带好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比如:医院相关诊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三、理清咨询思路
    请您理清好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如案情复杂,可以整理成书面的陈述,方便律师详细解答,提高效率。
四、律师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12楼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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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诉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子宫全切上诉案 上海医疗律师 杨杰律师 手机:15821614458

        患者李某某因怀孕去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下属单位友谊分院做孕期检查时,经B超显示有子宫肌瘤,可能影响孩子发育。医生建议进行人工流产后做肌瘤剥除术,术后半年可以再怀孕。后对李某某实施了人流清宫手术三天后为李某某施子宫肌瘤剥除术”,手术过程中患者出现大出血,医院改行了“子宫次全切除术”。李某某遂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昆山市人民法院委托苏州市医学会进行医学鉴定,苏州市医学会鉴定意见为不属于医疗过错。李某某收到鉴定书后,及时提出异议、并书面要求重新鉴定,法院未予准许。昆山市人民法院做出驳回李某某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

       由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上诉律师,患者通过朋友辗转介绍来到上海时距离上诉期限仅有3天时间。在研究完患者提供的病历、鉴定意见和判决书后,律师问患者有什么想法?患者认为,判决不公,但又不知道如何反驳,感觉非常委屈,甚至对司法公正失去了信心。杨律师在患者提出的证据材料面前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对鉴定意见中分析说明提出了非常专业的质疑,认为必须进行上诉争取改判。上诉后,在跟二审法官充分沟通下,法官也认为鉴定意见存在很大问题。法官主动跟医院进行沟通,最后双方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再次协商解决,患者最终拿到了赔偿金。

       律师观点:司法实践中,二审能够改判的几率一般都不大(除非是非常明显的错误),对于参加二审的律师可能跟一审时的律师在思路及诉讼策略上有不一致的地方,所以律师一般都不愿意单独参加二审的代理工作。对于这个案件,确实能看到鉴定意见和一审的判决存在很大的问题,当事人明显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还好二审法官也是认真听取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而不是简单的走个过场,并且主动给对方多次沟通,使事情有了圆满的解决。从这一点上来说,给苏州中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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