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患者龚某某因“体检发现双侧颈部肿块一年余”去被告处住院治疗 ,经诊断为“1.双侧甲状腺肿块性质待定2.原发性高血压病”,医生建议手术治疗,2013年4月8日行“双侧结节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术后原告出现声音嘶哑伴呼吸困难,先后于2013年6月13日、2013年10月19日、2014年2月19日在上海长海医院住院治疗,分别行“气管切开+双侧喉返神经减压术”、“气管皮肤瘘修复术”及“支撑喉镜下显微镜下右侧后端CO2激光切断术”。目前原告依然有呼吸困难、声音沙哑低沉等症状。
患者及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本律师,经过案情研究,律师认为:虽然甲状腺切除术的知情同意书提及手术可能会造成喉返神经损伤的并发症,但这是以前的经验,随着手术技术的成熟,这种并发症不应该再作为正常现象出现。因此,患者起诉了曲阳医院,在法庭上律师代表患方与院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同意协商解决。最后,院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通过这起案例,律师建议一定要寻找专业的医疗律师来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非专业律师可能在大量病历材料里无法寻找到用价值的信息,同时会很机械的引用法条,而无法跟现实的实务操作进行有效对接,甚至出现过律师提出的观点方向错误导致满盘皆输的局面,最终是出力不讨好。而专业律师因为从事医疗行业多年,甚至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往往了解医疗行业的过去与现状,也了解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哪里,尤其是在跟院方的沟通也会十分顺畅。其实,出了医疗损害的问题,如果观点正确,院方不会无故抵赖的,一般双方都会友好的协商并解决好问题。当然,如果提出的必要理由有遗漏,可能在赔偿的数额方面会有所减少,这就是回到了刚才说的请专业律师的必要性的问题上来。毕竟,出现医患纠纷对于患者一方一生可能就一次,根本没有什么经验可谈,但院方要经常处理这些问题,在经验和专业上比患方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律师建议,在处理此类事情上多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不要在处理此类纠纷中拿自己做“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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